全市召开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试点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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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号,全市召开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芷园宾馆会议大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卿渐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浩,市委常委、副市长宋冬春,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常务副厅长吕兴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陈建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朱里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罗宏全。陈文浩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宋冬春同志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两项试点工作的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实施我市的两项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把这两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并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一,关于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去年,国家劳动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四部委确定我市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之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主要的目标和任务,到2008年,基本完成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新增不少于7万人,全市每年培训劳动力12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民工5万人次以上。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五大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就业。2、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3、建立健全为城乡劳动者服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4、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维权体系,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今年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作为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后几次就试点工作进行研究,和全面部署。我们准备将以下六类人员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城镇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城镇具名未满18岁的不在校子女;二,18周岁到60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三,60周岁以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四,未实施“新农合”的市辖区的农村居民;五,未纳入公费医疗体系的在校大学生(含户籍不在本市者);六,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所属城镇居住以上的其他居民。
卿渐伟同志强调了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两项试点的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两项试点的工作要点;三,切实强化两项试点的保障措施。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各区、县(市)长、分管副区、县(市)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市直相关企业负责人,各区、县(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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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常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承办:常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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